機關單位:交通部公路總局
發佈日期:2020.05.19
註銷車輛勿行駛 重領車牌再上路
提醒車主!若車輛牌照已遭註銷又上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將處汽車所有人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罰鍰,當場舉發並扣繳牌照。
宜蘭監理站與宜蘭縣政府警察局透過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建置之「固定式號牌辨識系統」,攔檢俗稱「幽靈車」的註銷號牌車輛。自系統起啟用後共已攔獲321輛註銷車輛,讓「幽靈車」無所遁形。
宜蘭監理站再次呼籲車主可至監理服務網查詢自身車輛之牌照狀態,若車輛牌照已遭處罰註銷,車主應儘速依規定繳回監理機關。若註銷車輛有行駛道路之事實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舉發,並追繳汽車燃料使用費及牌照稅,請駕駛勿心存僥倖。